為保護本行業知識產權,鼓勵發明創造和技術創新,加強行業自律,遵守行規行約,規范市場行為,形成積極良性有序的競爭,適應國內外經營和貿易往來的需要,特制定本保護措施。
第一條 本措施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際公約為根據,在協會職責范圍內,結合行業特點而制定,并盡其所能協助保護會員企業的知識產權。
為保護本行業知識產權,鼓勵發明創造和技術創新,加強行業自律,遵守行規行約,規范市場行為,形成積極良性有序的競爭,適應國內外經營和貿易往來的需要,特制定本保護措施。
第一條 本措施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際公約為根據,在協會職責范圍內,結合行業特點而制定,并盡其所能協助保護會員企業的知識產權。
第二條 會員單位須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,提高自我保護意識,根據本行業特點,制定知識產權的管理和保護措施以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。
第三條 會員單位承諾自覺遵守知識產權法律,自覺培養知識產權意識,自覺參與知識產權管理,自覺培育自主知識產權,自覺運用知識產權成果,自覺維護知識產權權益。
第四條 會員單位承諾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,不損害他人企業形象,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,不非法實施他人專利,不制售他人署名作品,不泄漏企業商業秘密。
第五條 對于侵犯他人專利的會員企業,一經有關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查實,協會將按情節輕重進行有關處理:
(1)對首次發現侵權行為的,協會對該單位發出書面警告;
(2)對收到書面警告后,仍未停止有關侵權行為的,將給予行業內部通報批評;
(3)仍繼續其侵權行為的,取消該企業的會員資格,不再接受其重新入會的申請,并予以行業內部登報公告。
第六條 成立協會內部知識產權保護小組,日常費用由協會承擔,協調解決協會會員之間的知識產權糾紛,并負責組織會員企業共同應對對外糾紛。
第八條 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媒體宣傳力度,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培訓,利用社會輿論、行業自律,在全行業內形成尊重、保護、創造知識產權的行業風氣。